常州市**医疗服务用房净化工程手术部净化区设计,是在原平面的基础上根据院方的要求,并结合相关净化设计依据,对净化区的净化空调系统进行设计。
净化工程范围包括:
二层手术部:1间(I级)、2间(III级)(其中1间为预留,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内)及洁净走廊、污物走廊及相应辅房等。
设计规范. 依据
1.甲方提供的功能要求及原建筑、结构图。
2.《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》 GB 50333-2013
3.《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》 GB 51039-2014
4.《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》 WS 310.1-2009
5.《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》 GB 50346-2011
6.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》 卫办医政发【2010】62号
7.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 GB 50457-2008
8.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 GB 50736-2012
9.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 GB 50016-2014(2018年版)
10.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 GB 50243-2016
11.《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》 GB 50591-2010
12.《暖通空调制图标准》 GB/T 50114-2010
13.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 GB50189-2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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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服务用房净化空调系统设计空调外机固定结构设计
医疗服务用房净化空调系统设计空调管道接口节点设计图
医疗服务用房净化空调系统设计空调设备定位设计图
经营范围: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设计:各类工程建设活动:住宅室内装饰装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日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环境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。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,空调设备安装、维修,销售通风设备、水处理设备、制冷设备及配件、锅炉配件、管道管件、水吸配件、五金交电、家用电器、建筑材料。(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15901992096